本文目录一览:
- 〖壹〗 、新冠疫情下税收和社保优惠等政策
- 〖贰〗、南京企业疫情补助政策
- 〖叁〗、疫情期间增值税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
- 〖肆〗 、疫情期间对单位的优惠政策
- 〖伍〗、为疫情防控助力的企业,能获得哪些财税政策支持?国家税务总局回应丨权威...
新冠疫情下税收和社保优惠等政策
〖壹〗、新冠疫情下税收和社保优惠等政策涵盖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个税、进口防疫物资税收、房产租金相关税收 、社保、延期申报及自主申报程序性优惠,以及上海地区专项补贴和其他优惠等多个方面 ,具体如下:增值税等流转税及附加优惠 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
〖贰〗、已征税款退还或抵减:如果因免税政策文件下发较晚等原因导致纳税人已经缴税的,可以选取更正当期申报或者在下期申报时调整。已征应免征的税款可以退还或抵减纳税人以后应缴纳的税款。
〖叁〗 、新冠疫情期间,我国实施了多项减免政策 ,主要包括税费减免、银行及相关金融减免以及地方性扶持政策 。
〖肆〗、这些政策的执行由属地负责,具体名单和标准由各地人力社保 、医保部门会同财政、税务部门提出,并报当地政府批准。为确保政策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各地必须严格执行企业划分标准,不得自行调整范围。
〖伍〗、新冠肺炎减免政策主要包括银行免息及延期还款政策 、社保费减免、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和租金减免等方面 。银行免息及延期还款政策:针对特定人群,如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 、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人群,金融机构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
〖陆〗、政策内容: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 ,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或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时全额扣除。解读:此政策简化了捐赠流程,确保捐赠物资能够迅速到达疫情防控一线,同时给予捐赠者税收上的优惠。
南京企业疫情补助政策
〖壹〗、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 ,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可按一定比例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符合条件的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对其投资的初创科技型企业,按投资额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贰〗 、政策名称:南京玄武出台应对疫情助企纾困稳定经济发展二十项举措政策亮点:设立专项纾困资金 ,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企业提供直接资金补助;实施租金减免,对承租区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企业减免部分租金;加强稳岗支持,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 ,并提供员工培训补贴 。
〖叁〗、南京江宁区出台的8条帮助企业纾困扶持政策及实施细则如下: 免缴企业房租实施主体: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办全资企业、区属集团及其所属国有全资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国有股东与其他股东协商推动房租减免。支持对象:依法合规承租减免主体房产,直接自用于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
疫情期间增值税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
免征增值税: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 ,免征增值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具体范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公共交通服务和生活服务税收优惠 免征增值税: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服务、生活服务所得,以及为居民提供生活必需品快递服务所得,免征增值税 。
小规模纳税人(非个体工商户)能否享受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可以享受。根据13号公告,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 ,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其他地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明确适用于所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企业、非企业性单位等 。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自2022年4月1日起,北京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 ,免征增值税。具体而言,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同时,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特定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生活服务 ,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执行 。政策实施时间: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疫情期间 ,餐饮住宿 、旅游娱乐、文化体育等生活服务行业收入免征增值税,该政策出自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属于临时性扶持措施。
免税进口范围扩大:疫情期间,免税进口范围将有所扩大 。 支持复工复产方面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延长税收减免优惠期限:关于最长结转年限方面 ,在原先5年的基础上延长3年,即8年。
疫情期间对单位的优惠政策
〖壹〗、疫情期间对单位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社保费减免 、税收减免、企业所得税减免、其他税费优惠以及地方性支持政策,具体如下:社保费减免:针对中小微企业 ,实行三项社保(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政策;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则享受社保费减半征收政策。
〖贰〗、免征相关税费:疫情期间,对于捐赠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 免税进口范围扩大:疫情期间 ,免税进口范围将有所扩大。 支持复工复产方面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延长税收减免优惠期限:关于最长结转年限方面,在原先5年的基础上延长3年,即8年。
〖叁〗、国家疫情期间对中小企业的免税政策主要包括社保费减免 、税收减免、房屋租金减免以及企业所得税减免等方面 。社保费减免:对中小微企业实行三项社保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政策 ,具体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享受社保费减半征收的政策。
为疫情防控助力的企业,能获得哪些财税政策支持?国家税务总局回应丨权威...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的物资(如防护服、呼吸机等),免征关税 。鼓励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政策 全额扣除: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时全额扣除。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 ,各地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涵盖财税、政府补助 、人资、社保、金融等多个方面,具体如下:财税类优惠政策全国适度扩大《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规定的免税进口范围,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 ,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疫情期间,国家及地方针对企业财税政策出台了一系列规定,主要包括资金保障 、税收优惠、费用减免、融资支持等措施 ,具体如下:国家层面财税政策资金保障 截至2020年2月6日,各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664亿元,实际支出288亿元。
支持复工复产:针对复工复产 ,国家出台了增值税减免政策 。其中,湖北省免征增值税,湖北以外的其他地区减按1%征收率征收。月销售收入10万元以下免税:月销售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 ,可以继续享受免税政策。
所以,企业培训公司提供的培训服务收入原则上可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发票开具:作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8号公告有关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