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重庆沙坪坝区调整部分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规定,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0月11日起,在辖区内新增部分临时管控区域,并开展1轮区域核酸筛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具体区域翠湖山庄、重庆工商大学、重百南坪商场、以纯、乡村基。
月11日0—24时,重庆沙坪坝区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截至10月11日24时,重庆市沙坪坝区现有本土确诊病例13例,无症状感染者7例。病例情况:沙坪坝区无症状感染者8,系沙坪坝区区域核酸检测人员。10月11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相关规定,结合南岸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专家研判,并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0月11日23时30分起,在南岸区新增划定临时管控区域。
重庆市沙坪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根据当前沙坪坝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相关规定,经市区疾控专家研判,并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调整沙坪坝区相关区域临时管控措施。
重庆市沙坪坝区关于调整疫情风险区的通告_(10月24日)
1、解除后,该区域按照10月14日23时30分《重庆市沙坪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的通告》的低风险区管理措施执行。调整回龙坝镇1社2社、回龙坝镇聚龙城68区1栋6栋的临时管控措施。
2、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相关规定,经市、区级专家研判并经重庆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自2022年10月21日0时起,调整相关疫情风险区,具体如下: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具体点位虎溪街道富力城院士廷3B组团8栋、虎溪街道新壹站公寓B3栋。
3、重庆市沙坪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根据当前沙坪坝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相关规定,经市区疾控专家研判,并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调整沙坪坝区相关区域临时管控措施。
4、月30日消息:自2022年8月30日6:00起,对沙坪坝区天星桥街道、覃家岗街道、渝碚路街道、沙坪坝街道、童家桥街道、小龙坎街道、新桥街道等7个街道解除自8月18日起实施的临时管控措施,按风险区管理。
5、具体措施如下:自11月7日14时起,解除渝碚路街道渝碚路131号除26-29栋以外的区域,沙坪坝街道思源村7号、10号、松林坡除223号以外区域的临时管控措施。本次调整后,上述区域按照低风险区管理措施执行。
11月2日重庆沙坪坝区关于划定部分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
重庆市沙坪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划定部分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根据当前沙坪坝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相关规定,经市区疾控专家研判,并报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日8时起,对沙坪坝区相关区域实行临时管控。
重庆市沙坪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根据当前沙坪坝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相关规定,经市区疾控专家研判,并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调整沙坪坝区相关区域临时管控措施。
根据当前沙坪坝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相关规定,经市区疾控专家研判,并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3日22时起,对沙坪坝区相关区域实行临时管控。
11月7日沙坪坝区关于调整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
1、具体措施如下:自11月7日14时起,解除渝碚路街道渝碚路131号除26-29栋以外的区域,沙坪坝街道思源村7号、10号、松林坡除223号以外区域的临时管控措施。本次调整后,上述区域按照低风险区管理措施执行。
2、重庆市沙坪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根据当前沙坪坝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相关规定,经市区疾控专家研判,并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调整沙坪坝区相关区域临时管控措施。
3、本次调整后,陈家桥街道美丽蓝湾四期实行常态化防控管理,以上其他解除临时管控措施区域按照低风险区管理措施执行,同时严格落实11月3日发布的《重庆市沙坪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当前防控工作的通告》。本通告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沙坪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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